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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缴自学考试助学费用的通知
关于四川文理学院在籍自考生加QQ群的通知
新闻来源:继教院   撰稿:JJY  2017年05月22日 22:12  阅读:

    由于原负责自考工作王石薇老师调任其他部门,现由魏大平老师负责自考工作。请四川文理学院所有在籍自考考生重新加入以下QQ群:
四川文理学院自考群1:627328005(该群已加满,请加以下4个群);
四川文理学院自考群2:446490430;
四川文理学院自考群3:643115481;
四川文理学院自考群4:560436963;
四川文理学院自考群5:643133918。 
各位考生:
(1)在加以上QQ群时,请先加“四川文理学院自考群2:446490430”,若加群两小时内未经过验证即表示群2已加满;请再加“四川文理学院自考群3:643115481”,若加群两小时内未经过验证即表示群3已加满,请再加“四川文理学院自考群4:560436963”,以此类推。
(2)现在已加“四川文理学院自考群1:627328005”或“四川文理学院自考群2:446490430”的考生,可不再加其他4个群!5个群任意加其一即可,不要重复加多个群,以免群成员名额有限而导致其他未加群考生加不进群!
(3)加群时请输入“准考证号”作为验证信息,加入群后请将自己的群名片改为“准考证号+姓名(或专业名称)”以方便有事时魏老师在群中能及时联系到大家(若因未修改群名片而导致有事时魏老师联系不到考生本人的,后果自负),也可防止非自考生加入到群中!

 

 

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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