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7日,副校长徐晓宗在弘德楼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四川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协议》专题论证会,教务处、计财处、审计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继续教育学院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徐晓宗在会上指出,校外教学点是学校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依托和服务延伸,其教学和管理状况直接体现高校的办学质量,直接关系高校的品牌声誉。学校要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除了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外,还需要通过与设点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合作协议来对校外教学点进行约束和管理。开展此次专题论证的目的,就是要理清学校与校外教学点的法律关系,只有在协议中明确规定校外教学点的职责及其权利和义务,明确相关违约责任,才能有效规避办学风险,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发展“保驾护航”。《合作协议》涉及站点设立、费用分配、人员薪酬等方方面面,需要各职能部门共同把关,希望大家集思广益、畅所欲言,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科对《合作协议》修订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朱陶作补充说明。随后,参会人员就《合作协议》中双方权利与义务、收费约定、费用结算等条款进行了讨论交流,并提出修改建议。
下一步,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本次会议讨论结果,对《合作协议》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
撰稿:刘兴勇
初审:袁 尊
终审:朱 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