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健全学位授予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提升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6月12日下午,我院组织召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位实施细则专题论证会。会议由副校长陈光平主持,数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财经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康养产业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音乐与演艺学院14个学院负责人以及教务处负责人参会,共同研讨修订完善学校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管理细则。

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袁尊结合国家学位管理政策、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学校发布实施的全日制授位相关文件,详细介绍了本次细则修订的依据、整体思路及修订内容。针对原有授位细则在学位申请条件、课程成绩要求、外语水平标准、审核流程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汇报了修订草案的核心调整要点。
研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各项条款展开逐条审议、深入论证。参会代表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经验,重点就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资格、查重范围、特殊情况处理等关键条款进行细致研讨,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优化建议。
继续教育学院将结合本次论证会研讨意见,对细则草案进行逐条修改、细化完善、校对审核,形成修订定稿后按程序报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