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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11-08点击数:

 

 

各教学站点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要求,根据教育厅通知,我校决定开展202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年学校备案招生的教学站点。

二、年检内容

请各教学站点根据《四川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指标体系》自查自检,并按照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准备相应的备检材料,于1113日前,将自查报告、备检资料和相关材料盖章后发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蒋老师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

三、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站点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自检工作落到实处、自检内容全面可信、自检结论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不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员责任。

(二)校外教学点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报备说明。

 

附件:1. 四川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指标体系

  2. 自查报告

            3. 管理制度统计表

            4.  承诺书

 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工作的通知.doc

 

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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