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本次工作平稳顺利,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一)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2023年11月16日至24日(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需提前进行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
审核结果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自动匹配后实时反馈。若考生在前置学历办证日期后变更了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导致与自学考试注册的不匹配或前置学历为国外学历等情况,考生须进一步按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并提交至人工审核,人工审核时间为11月27日至29日,人工审核的结果为本次前置学历审核的最终结果。
(二)毕业线上申请:2023年12月4日至8日。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规定要求
(一)申请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
2.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试、课程顶替、省际转考等符合规定;
5.考籍个人信息正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照片信息符合要求);
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注意事项:
(1)若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在学信网上注册错误,考生须先通过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再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
(2)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通过公安机关合法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前置学历审核申请时,系统将自动判定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变更证明材料供人工线上审核。
(3)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习和毕业证书申请有关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11号),普通高校本科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从2015年1月起不能作为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前置学历。
(二)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须先联系准考证号所属助学点(附件4)审核毕业条件,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三)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四)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最终的毕业信息审核。电子注册信息在学信网成功注册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三、申请流程
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账户: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并缴费成功后(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须先申请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于2023年12月8日前向本人准考证号所属助学点(地址详见助学点相关公告或通知)提交纸质材料及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毕业申请流程图见附件6),(助学点查询方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5)。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提交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
特别提醒:
考生的毕业申请通过本省审核后,将报送至教育部进行最终审核,因照片或前置学历等原因被驳回的,毕业信息暂无法在学信网上完成电子注册。考生需等待准考证号所属助学点的通知,配合完成照片的重新采集和提交,或耐心等待我省对未通过前置学历数据的复核和第二次报送。
四、材料提交
(一)毕业申请(电子版)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附件2);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0日后)复印件,按要求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
(二)停考专业毕业申请(电子版)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附件3);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0日后)复印件,按要求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
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3.2次毕业申请”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模板见23.2次毕业申请四川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附件考生需交材料):
(1)纸质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
2.开题报告;
3.指导记录表;
4.交叉评阅表;
5.答辩记录及评定表;
6.成绩单;
7.毕业论文(设计);
8.论文查重报告(简洁版,使用维普或知网查重,查重率不超过30%);
(2)电子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命名为:考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2.论文查重报告(简洁版,使用维普或知网查重,查重率不超过30%);
3.考生论文修改稿(需有修改留痕,且命名为:考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以上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3.2毕业证申请/毕业证遗失证明申请”
五、《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一)领取及填写
待申请结束后,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需到准考号所属助学点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填写模板见附件8)。
(二)盖章
1.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表中第三页“单位意见”处拿回就业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待业的考生,表中第三页“单位意见”处拿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3.全日制在校在读考生,表中第三页“单位意见”处可在就读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六、毕业证及学籍档案办理事项
通过毕业终审且最终在学信网上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已经填写并盖章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联系准考证号所属助学点,办理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相关事宜(具体时间请关注助学点相关公告或通知),毕业生学籍档案由用人单位和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保存。另需通过邮政机要通信专递毕业生档案的考生,可进一步向准考证号所属助学点详询。
七、特别注意
(一)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在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有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否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前置学历申请审核的流程,以便后续顺利提交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
(二)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通过本人准考证注册地助学点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三)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四)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的申请。我省每年上、下半年均会进行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请考生每年在办理毕业证书之前,合理安排时间段进行办理业务。
(六)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可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详见附件7)并按表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毕业申请受理时间内联系本人准考证号所属助学点。
(七)学费、论文指导费等费用交清事项:
请于2023年12月8日之前将费用交清(不按时交清费用者将影响按时领取毕业证),缴费步骤见“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缴费时一定要按要求备注。
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附件3、附件7进行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内容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
八、《校本部》助学点考生材料接受地址
(一)各类申请电子材料接收邮箱:2261905255@qq.com;
(二)各类申请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博文楼116-2办公室(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魏老师0818-2831502收。(为方便收件,请顺丰邮寄)
上述地址只接收《校本部》助学点考生材料,其他助学点考生材料交至上述地址无效。
附件:
1.附件1 四川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2.附件2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docx
3.附件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docx
4. 附件4 各助学点联系方式.doc
5. 附件5 查询助学点方法.docx
6.附件6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考生端).docx
7.附件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docx
8. 附件8《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docx
23.2次毕业申请 四川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附件.rar
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