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申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3.4次省考考点的通知

作者:魏大平时间:2023-05-11点击数:

 各助学点:

为切实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3.4次省考组考工作,方便自考考生顺利参考,我院拟在部分市州设置自考考点。请助学点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23.4次省考考点,学校统筹安排后,汇总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申报的考点原则上需有100人以上学生参考,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笔试设置在各级各类学校标准化考场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暂时达不到标准化考场,考场将具有相应的视频录像功能,确保对考试全过程监控并满足视频回放要求;

二、机(网)考将在封闭且有监控的机房内进行;

三、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考前无试题泄密,考中无大规模有组织舞弊,考后社会舆论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五、制定有详尽的省考课程组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组考工作全环节的安全、平稳、顺利;

六、加强试卷与答卷管理,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将试卷和答卷存放于符合要求的保密室内,严格履行试卷 交接手续,进出保密室要落实严格的登记制度,严禁携带违禁物品,确保试卷流转、保管全过程的安全保密;

七、严格选聘考务和监考人员,禁止聘用临时工作人员进行监考工作。务必认真落实组考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手机实行集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及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设备(含具有以上功能的手表)进入考场,严防高科技作弊和有组织舞弊事件发生。

请有意向的助学点于2023年5月19日之前将盖单位鲜章的考点申请书扫描件报送到QQ邮箱:2261905255@qq.com。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3.4次省考考点申请书(模板)

 

 

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