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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时间:2023-03-31点击数:

因工作需要,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临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与入职5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5日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需填写《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临聘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上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提交。

(二)资格审查

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岗位必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本次招聘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继续教育学院将招聘结果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继续教育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拟聘人员名单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校临聘人员入职手续。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请于2023年4月5日18:00前,将应聘报名表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按照“姓名+报名岗位”的格式命名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asuzhaolu@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18-2760524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临聘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临聘人员应聘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