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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2022年(2023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合作协议的公告

作者:时间:2022-07-11点击数:

  根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22〕249 号)要求,经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一届第85次常委会审定,我校与校外教学点签署的2022年(2023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联合办学协议、教学辅助合作协议废止。

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7月6日


编辑:王红羽  审核:袁尊  终审:朱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