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教考院[2016]43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7月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省考课程网上报考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164次(2016年4月)自考新生注册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注册对象:本学期已缴纳自考学费但未进行电子注册的我校自考考生;
注册时间:2016年4月26日-27日;
注册地点: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老区行政楼205)。
备注:新生注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报名发票。新生成功注册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
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