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点、考生:
四川文理学院关于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23.1次)实践课程、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考核工作在即,现将考核要求予以通知,望各助学点、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核工作总路线
各位考生根据本人准考证所属助学点的要求及指导完成实践课程、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考核。各助学点、考生将考核成绩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指定地方。
二、考核方式
各助学点须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考核方案,并将具体的考核时间安排和考核方式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周知考生,同时本着“服务考生”的宗旨,充分考虑社会考生的实际,主动做好社会考生的联系和告知等相关工作。
各助学点应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考委〔2006〕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各助学点要认真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制定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落实专人牵头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流程。
各助学点是实践性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在考核期间应准备好相应的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做好服务咨询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教育厅及各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应急预案,避免人群聚集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确保工作平稳顺利。各助学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的成绩评定工作。
三、报考名单
(1)23.1次毕业论文报考名单详见附件17;
(2)23.1次实践课报考名单详见附件18。
四、报送材料
(一)考生上交助学点材料
1、本科专业毕业论文
1.纸质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附件1);
(2)开题报告(附件2);
(3)指导记录表(附件3);
(4)交叉评阅表(附件4);
(5)答辩记录及评定表(附件5);
(6)成绩单(附件6);
(7)选题汇总表(由助学点将考生选题信息统一汇总后报送),(附件7);
(8)毕业论文汇总表(由助学点将考生论文信息统一汇总后报送),(附件8);
(9)毕业论文(设计)(由各助学点按照毕业论文汇总表顺序进行编号后报送),(各类格式要求详见附件9-11);
(10)论文查重报告(简洁版,使用维普查重,查重率不超过30%);
(11) 23.1次论文实践课程成绩单(附件12,需指导老师手写签名)。
2.电子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2)选题汇总表(命名为:助学点名称+选题汇总表);
(3)论文汇总表(命名为:助学点名称+论文汇总表);
(4)论文查重报告(简洁版,使用知网或者维普查重,查重率不超过30%);
(5)考生论文修改稿(需有修改留痕,且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2、实践考试课程
无需上交材料
3、实践考核课程
1. 23.1次论文实践课程成绩单(附件12,需指导老师手写签名);
2. 实践考核课程指导稿(有指导老师修改痕迹)。
(二)各助学点报送至四川文理学院自考办材料
1、本科专业毕业论文
1.纸质材料: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办理责任书(附件13,纸质版需盖助学点鲜章);
(2)四川省第23.1次自学考试《四川文理学院》毕业论文成绩名册(附件14,纸质版需盖助学点鲜章);
(3)考生上交助学点的各类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材料(以准考证号先后排列)。
2.电子材料:
(1)四川省第23.1次自学考试《四川文理学院》毕业论文成绩名册(附件14)。
(2)考生上交助学点的各类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电子材料(以准考证号先后排列)。
2、实践考试、考核课程纸质及电子材料
四川省第231次自学考试《四川文理学院》实践课程成绩名册(附件15,纸质版需盖助学点鲜章)。
五、报送材料时间
(一)考生上交助学点材料时间:2023年4月10日截止;
(二)各助学点报送至四川文理学院自考办材料时间:2023年4月14日截止。
六、报送材料地址(含“校本部”助学点考生材料接收)
(一)电子材料:2261905255@qq.com;
(二)纸质材料: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博文楼116-2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可顺丰邮寄【收件信息: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博文楼116-2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收件人:魏老师18782135043】。
七、考生准考证号所属助学点查询方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6。
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