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试
考 生 守 则
一、考前二十分钟,考生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准考证(纸质版)、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本校考生切勿用学生证或校园卡代替)(三者缺一不可),持绿码、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者,经监考教师检查并签到后方能进入指定的考场。
二、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机考除外),将本人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再次核验。
三、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一个小时后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四、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携带通讯工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五、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六、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
七、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