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教考院[2016]195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下半年毕业证书申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规定完成申办工作。 一、申办条件: 1.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考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同一考号下);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验、实践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1.申请对象:参加2016年10月考试后全部课程均合格的考生,以预提名单为准。 2016年下半年毕业预提名单.XLS 2.申请时间:2016年12月2—6日(周末除外)。 3.申请时需上报的材料: (1)专科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准考证 (4)毕业申请表(下载附件毕业申请表.doc)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毕业生鉴定表(老校区行政楼205领取) 注:①申请者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退还原件,留复印件; ②身份证、准考证需复印后,粘贴于毕业申请表上; ③申请者需亲自在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写本人姓名及交件日期。
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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