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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作者:JJY时间:2016-05-13点击数:

    根据川教考院[2016]75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上半年毕业证书申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规定完成申办工作。 
一、申办条件:
1.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考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同一考号下);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验、实践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1.申请对象:参加2016年4月考试后全部课程均合格的考生,以预提名单为准。
毕业预提.XLS
2.申请时间:2016年5月25—27日。
3.申请时需上报的材料:
(1)专科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准考证
(4)毕业申请表(下载附件毕业申请表.doc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毕业生鉴定表(老校区行政楼205领取)
注:①申请者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退还原件,留复印件;
②身份证、准考证需复印后,粘贴于毕业申请表上;
③申请者需亲自在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写本人姓名及交件日期。

 





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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