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教考院[2017]171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1月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和省考课程网上报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183次(2017年10月)自考新生注册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注册对象: 本学期报名我校自学考试但未进行电子照相注册的新考生,新生成功注册后,方能进行网上报考,注册时请所有自学考试新考生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注:已经在我校登记并缴费了的新考生请直接过来照相注册,登记了但未缴费的新考生请带银行卡缴费之后再进行照相注册,既未登记又未缴费的新考生请带上银行卡登记并缴费了之后再进行照相注册)
注册时间: 2017年10月31日9:30–2017年11月2日18:00;
注册地点: 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第一教学楼116办公室。
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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