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07]453号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全省高等院校非学历教育情况调查的通知
省内各高等院校:
为了解掌握全省高等学校开展非学历教育特别是经营性培训活动情况,专此开展全省高等院校举办非学历教育情况调查。各校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川教[2006]297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各种类型的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和理顺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强化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对全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的统一管理职能,在工作中,各校应重点清理在举办各种形式的非学历培训中,是否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是否有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备案、院系自行举办的违规行为,并认真检查督促,规范整改。各校在上报《高等院校举办非学历情况调查表》(见Excel附表,请直接在www.scedu.net“高教处工作”中下载)的同时,请上报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备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9月20日,请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邮件。
二○○七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高等院校 非学历教育 调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