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教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毕业生: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川文理〔2016〕153号)精神和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8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5月10日—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 2016年4月以后毕业的成教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三、办理地点 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继续教育学院一教学楼116办公室
四、申报时须提供材料: 1. 用计算机正确填写并双面打印《四川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格式详见申请表样表(附件2); 2.自考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成人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4.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的须符合申请成教本科学士学位要求[详见申报注意事项5]),并提供该生四、六级参考考点教务处出具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全日制大学本、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 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寸3张,两寸2张。 6. 专业教学计划; 7. 成人本科毕业生需提供省级招生机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1份; 五、申报注意事项 1、成教本科毕业生(含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 2、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参加校学位办组织的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5、学位申请者应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应为取得学籍或考籍后,学籍、考籍时间以学籍表上标注的学籍时间为准),或以在校生身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参加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参加考试时间也应为取得学籍或考籍后)。 6、英语(教育)专业的成教本科(含成人、自考)毕业生必须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日语统一水平考试,并取得学位日语合格证。 7、成教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超过申请学士学位申请规定年限的; 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再次申请者; 已成功申请学士学位再次重复申请同一专业学士学位者。 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2: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样表).doc [本信息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