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自学考试 自考动态 正文

自考常见重要问题

作者:魏大平时间:2023-06-25点击数:

 

1、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我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四川文理学院副署校印,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实,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统考课程考试时间:统考课程每年分别在1月、4月、10月各举行一次考试。每次考试共2天时间,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一般情况下,公共课每年安排两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省考(校考)课程每年分别在1月、7月各举行一次考试。具体时间以省上通知为准。
统考课程由省上统一出题、统一阅卷,省考(校考)课程由主考学校出题、学校阅卷。所有课程都由考生自己购买教材自学、报考,只是省考课程(打*的课程)在考前一个月的周末,学校会根据各专业所报考人数安排老师进行辅导。

3、教材购买:教材信息会公布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eea.cn)上。一般最迟在当次考试前3个月会公布当次考试使用的教材版本信息。

4、(1)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即办理毕业证的时间):每年六月(6月)和十二月(12月)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生证书的时间:每年五月、十一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的公告为准。

5、自考生毕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1)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考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同一准考证号下)。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验、实践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6、办理毕业证书有哪些程序?
(1)考生在具备毕业条件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毕业证书:
①考生在取得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士兵证、军警官证等)、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考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应持本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实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交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验审,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毕业生申请表,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②考生必须认真按“登记表”的填写说明工整填写,如实进行自我鉴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要实事求是作出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鉴定。
   ③考生填写好“登记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申请表、“登记表”、课程合格证书、课程免考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交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
(2)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收到考生交来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后
对所有内容进行逐项审查。所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正式接受考生的毕业申请。                      
(3)毕业证书一经上网注册,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毕业生信息错误,不准
更正。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学籍表只颁发一次,遗失的不予
发,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应交本人
在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

7、自考学生获得学士学位条件:①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未触犯法律。②自考本科毕业生,其各科成绩平均分达65分以上。③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注:非自考英语专业学生,从自考报名注册取得学籍之后考过的合格英语四、六级成绩可申请免考学位外语考试;自考英语专业的学生,英语四、六级不能用于免考学位外语考试)。④自考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注:是自考毕业证,不是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8、自考生怎样申请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1)本科自考生已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合格成绩。
 (2)本科自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文凭(在中国高等教
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实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
 (3)本科自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专业主考学校提出毕业论文答辩申请。

9、考生申请课程免考的基本原则: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考籍所在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专业开设的层次相同,课程
 名称、学分相同。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规定可以免考的课程:
① 统考课程取得合格成绩者,持课程合格证免考所报专业中与将要学习考试的课程课码及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②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成绩可以转免自学考试的英语(一)或英语(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成绩(国家一级及以上)可以按照免考政策免试相关课程。

10、统考考点的选择:在全省范围内任何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通过网上报考进行选择)。但同一次报考的课程只能选择在同一县(市、区)内报考,当次不能跨县(市、区)报考。

11、忘记网报密码:网报原始密码均为本人准考证号的后6位数字。忘记密码的考生可通过自考网报系统的“密码保护”功能找回密码;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自考报名注册的高校自考办申请重置密码。

12、准考证遗失补办:考生可直接在自考网报系统(http://wb.zk789.cn/)中申请补办准考证,并按要求支付制证工本费。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13、怎样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
凡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等证明的考生,需在省或市(州)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声明。声明的主要内容为: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xxx姓名、xxx专业、本(或专)科、xxx号毕业证书,因遗失或损毁,声明作废。本人持刊载声明的原版报纸一张(不能剪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二张(已摄像的除外)和本人申请(须写明遗失或损毁时间),到原申办毕业证书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办理。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初和12月初。全省汇总后,在办理毕业证书时一同办理。

14、考生遗失课程合格证或毕业生学籍表后应怎样办理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1)在籍考生遗失课程合格证,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申请出具加盖红章的考生考籍表。
(2)已毕业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被委托人还应持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咨询电话028-85193774)。

15、未毕业自考生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所需自考成绩证明如何开具?
未毕业自考生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需要成绩证明的,请在十月初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eea.cn),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办理。

16、《四川自考》:考籍档案一经建立后,发现考籍信息有误,怎样申请办理更正考籍?
更正考籍信息主要是指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有误信息(电子相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得更改)。申请更改考籍时间:一年两次,上半年2月下旬,下半年8月下旬。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发布此项工作安排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向考号注册所在高校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正原因、更正内容等,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簿复印件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印章(红印)。各自考办对考生提出的更正考籍申请进行初审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审,省教育考试院接收上报材料40个工作日后下发复审结果,考生可在申请更正考籍的部门领取《更正考籍通知单》。

17、《四川自考》:自考应用型专业考生转学或转专业应怎样办理?
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应用型专业考生如果想转到另一学校学习,应先向注册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原注册学校同意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后,才能在新申请学习的学校报名注册。

自考应用型专业考生如果在本校内想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只需向本校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自考办审批同意即可。但转专业后,以前专业考试通过的课程现专业又没有的课程成绩作废!